《河北中医》杂志编辑部日常编辑工作规程
总 则
编辑部是编辑委员会常设职能办事机构,在编委会及情报所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本杂志的编辑出版及日常工作。编辑部的编辑出版工作是杂志社工作的活动中心,具体工作规程如下:
1 编辑计划和组织稿源
编辑部应按照本杂志的办刊宗旨和出版方针,根据学科发展和读者需要起草制订近期出版计划和远期发展规划,确定本杂志的主要稿源组织形式(自由来稿、专题会议组稿、重点约稿等),经编委会和情报所同意后,组织安排落实,组织调整审稿专家队伍。
2 稿件的收发
本刊已启用网络在线采编系统,投稿、审稿、编辑加工、退修、校稿、核查以及学术不端检测等采编工作均在网上进行。投稿时请输入网址http://hbzy.cbpt.cnki.net登陆采编平台,或通过“中国知网—作者投稿服务”系统搜索“河北中医”登陆,点击“作者投稿系统”进行注册投稿,并可在线实时查询稿件处理进展;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北中医”,通过点击“稿件查询”输入稿号查询稿件审理状态。
3 稿件处理
3.1 初审 对新来稿件,首先由各分管编辑认真审读,提出明确处理意见,并应在2周内做出退稿、送审、退修处理。对经内审拟予刊登的稿件,由编辑部主任复审签字,再由编委会主任终审签字后,向作者签发录用通知书及收取版面费通知书,并登记装封后交送办公室。
3.2 送外审 对经各分管编辑初审,认为有送外审价值的稿件,及时送审稿人(编委及审稿专家)进行审阅。送审时应尽量避免审稿人与来稿单位为同一地区或单位,以及已知作者与审稿人可能熟识或不睦。外审稿一般要求3周内审回。编辑部无论任何人,绝不允许将审稿人姓名透露给作者,也绝不允许在出版前将来稿内容泄漏给其他作者或该审稿人以外的其他审稿人。
3.3 退稿 对经审不拟采用稿件,以编辑部名义拟定退稿意见单,并尽可能提出主要退稿理由,或转投它刊,或指出文稿主要缺陷及继续努力方向的建议,然后将退稿意见反馈作者。编辑部主任应根据各分管编辑实际工作经历、经验等处理稿件的能力和水平,对其拟退稿件进行复审,或以抽查等形式予以检查。
3.4 定稿 对经审拟定刊用的稿件还应进行定稿审阅。定稿审阅原则上应由编辑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亦可由编辑部主任复审,编委会主任、副主任终审等进行定稿审阅。对已通过定稿审阅后拟刊用的稿件,向作者签发录用及收取版面费通知书并登记。
3.5 退修 对拟予刊登需作者修改的稿件,各分管编辑首先要细读并领会审稿人意见,然后结合审稿人意见和杂志编辑出版要求,从头至尾仔细审读原稿。审读过程中,要核对审稿人意见是否中肯、有无疏漏。审读后,经过综合分析逐条归纳提出具体详尽的修改要求或建议(内容方面包括科学性、学术性、逻辑性、统计学处理等,文字方面包括书写格式、文字表达、图表处理、字数限制、规范专业术语、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参考文献格式等)。最好在原稿上做初步编辑加工,以便作者正确领会退修意图,达到1次修好的目的。对修改稿需经复审后才可决定是否刊用的稿件,退修信中一定要注明。退修信中还应注明,如果作者同意修改,则请将退修稿1个月内修回。退修意见应通俗易懂,明确不含糊,修回稿一般由原退修分管编辑复审,对有重大或重要内容修改者,以及作者对审稿人意见提出异议者,应报告编辑部主任,酌情研究送原审稿人复审。1次退修未达到出版要求,可再次退修。
3.6 编辑加工 由各分管编辑按照本杂志编辑出版要求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编辑加工。应从头至尾对文字、图表等所有发排稿中具有的全部内容进行修改及设计制作。并在文字首行第1个字前用红笔标明以下文字所要求的字体字号(文中外文还应在其左上方注明文种)。对不能满足制版要求的图应重新按要求设计制作。最后在全文末尾加注(收稿日期: 年 月 日)和各分管编辑姓名,表示该稿已编辑加工完毕,待编。待编稿应达到完整齐全,不能给发排后编校过程及出版后读者留有任何疑问,也不能准备在校样上再做原稿上没有完成的较大改动。
4 发 稿
4.1 当期责任编辑编排待发 当期责任编辑对当期待发稿件全部内容进行复阅并编排,按先后次序在每篇正文首页上方正中用汉字“一、二、三……”顺序编注篇号,并将版样、插页图、随正文图亦按相应文章篇号标注序号,并分别归类,补充刊头、目录、版权、责任编辑姓名、页眉、标志、条码等内容,还应在原稿相应处补充标注栏目。按发排单、版样、封1~封4、插页、正文顺序排列整理完毕,由责任编辑填写发排单,送交编辑部主任签发。当期发排内容底档,按发排次序整理完毕暂留责任编辑处,待出版后,再将该期原稿、校样等收集齐全、整理后集中保管。
4.2 编辑部主任签发 编辑部主任着重审阅发排内容是否达到齐、清、定,是否符合本杂志出版的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内容有无存在重大政治问题、泄密问题等,是否符合本杂志的出版宗旨和方针、报道范围等。应在3日内复审完毕后,退还责任编辑再送编委会主任总签。
4.3 编委会主任总签 编委会主任或副主任着重审阅发排稿的科学性、学术性、实用性、可读性。3日内复审完毕后,退还责任编辑送交排印部门。
4.4 在签发过程中,审阅人对发排内容提出的修改意见,均应由责任编辑处理后首先送原提出修改意见者复阅直至同意发排后,再按程序送下一审阅人。
4.5 在送编辑部主任签发时还应同时附上该期稿费清单一式3份。签发后,1份责任编辑存档备用,1份交编辑部主任,1份交技术编辑。
5 校 对
校对一般需经3个校次。校对的基本任务是:改正录入排版错误,统一体例,编排定版。校样上出现的错漏,不符合本杂志规范化、标准化要求的所有问题均应逐一改正。但校对中发现原稿问题,或作者校对中提出的问题,除重大原则问题必须改正外,对可改可不改的问题尽量不做较大改动。切忌发稿时草率,而在校样上大做文章。
5.1 一校 一校样应按原稿上的发排要求出一式2份样,1份由责任编辑附上《校对须知》寄送第一作者或第一作者委托人校对,1份由责任编辑或责任编辑组织本部人员校对。一校时,应对照原稿逐字逐标点,发现并改正一切应改正的错误等,杜绝草率、疏漏。
5.2 二校 二校样应首先按一校样上要求改正的地方逐一校对是否改过、改正是否正确。然后对照作者校回的校样再逐一校对二校样是否已改过,以及改正仍需改正的地方。凡已用过的作者校回样应注明“已用”的字样并签名,凡校对过作者校回样的二校样上均应注明“作校”字样并签名。
5.3 三校 三校首先应逐一校对二校样上要求改正的地方是否已改过,改正是否正确。其次定版,全期由该期责任编辑从封面至封底所有版面版式逐行逐面审查处理后,再将中文目次、主要英文目次、插页图与正文2人读校检查。然后由责任编辑、编辑部主任组织通读。
6 付 印
三校样改过之后先不出样,由责任编辑、编辑部主任组织统一校对三校上要求改正之处是否已改过,改正是否正确,若发现需改正之处,当即改正并再核,直至全期所有内容已无需再改为止。然后出清样1份,出样后当即由责任编辑、编辑部主任审核无误后,在封1注明必要的印制要求后(印数、用纸等),并签名及注明定版日期,交付制版。
7 发行前审查
杂志印装完毕,送邮局发行之前,印刷部门通知编辑部,由责任编辑、编辑部主任抽样审查,发现重大印刷错误,及时采取果断补救措施。
8 寄赠杂志和稿费
作者稿件刊登后及赠送作者当期杂志2册,只赠杂志,不再另付稿酬。寄赠杂志应在当期杂志出版后15日内完成。
9 出版后质量检查
每期杂志出版后20日内,由编辑部主任、责任编辑组织质量检查,以期不断提高出版质量、改进工作。并将检查情况填1份表交编辑部主任,另1份随原稿存档。
10 装订合订本
编辑部应于下年初,将上年度已出版杂志装订若干合订本备用或发行。
11 搜集反馈信息
编辑人员应利用开会、专访、来访等各种机会,随时征求读者、作者意见,必要时可将读者、作者意见集中整理后报编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