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医》杂志审稿要求
为保证杂志的质量,要求对每篇来稿进行同行审稿。本杂志审稿要求、取舍处理原则和注意事项如下:
1 审稿内容及要求
1.1 政治要求 文稿内容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辩证唯物主义,贯彻党和国家对出版、卫生、中医药和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政治性错误,或浮夸、泄密、剽窃等现象。
1.2 学术要求 我刊既要反映我国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领域诊治方面的新成就,代表国家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研究的发展水平,又要结合我国当前的医疗水平和实际工作需要,继承和发扬祖国医学遗产,坚持理论和实践、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文稿内容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具备一定的学术价值并对读者有一定的指导意义。注意文稿内容在技术上是否成熟,科研设计是否严谨,临床研究的科研设计是否符合循证医学和现代临床流行病学的要求,方法是否准确可靠,诊断依据是否充足,样本量是否够多,资料是否完整,临床表现和疗效观察是否客观、深入,是否有必要的随机对照和随访观察,可比性如何,数据是否准确、完整及符合统计学要求,结论是否有充分的依据并恰如其分,与国内已发表的同类文章相比有无作者自己新的或更深入的实践经验、科研发现和见解。对有重大创新和国内首创的国家级、省级科研成果,应建议采用“快速通道”方式,在最快时间内(收稿后3个月内)发表。注意有无抄袭、剽窃。综述、述评和讲座类文稿应抓住当前有普遍意义的问题,反映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发展的新水平,并应有作者本人的观点或评价。
1.3 写作要求
1.3.1 文字 注意文题是否确切、精炼并与正文内容相符。摘要是否简明扼要,前言是否开门见山,直接道出本研究的背景与目的。正文结构是否恰当,层次是否清楚,内容是否重点突出,论点是否明确严谨,叙述是否通顺简炼,讨论是否符合逻辑并与本文资料相结合,名词、术语、符号、计量单位、缩写是否合乎标准。全文需要精简或者补充哪些内容,全文多少字合适。
1.3.2 图表和数据 尽量避免图表与正文的重复,设计是否合理;图象(包括照片图、线条图)是否清楚、正确,数据是否准确并经过必要的统计学处理。统计学方法应用是否恰当。能用文字说明者不用图表,能用表说明者不用图。
1.3.3 参考文献 要求坚持引用必要的、近年的参考文献,必需是亲自阅读的一次文献,并注意引用国内文献。引用的论点、数据和操作方法应恰当,与原文无误。参考文献的数量可根据需要而定,一般要求15条以上。参考文献的格式必须符合稿约要求。
1.3.4 英文摘要 注意其与相应的中文摘要中的数据是否一致符。注意英文名词和语法是否准确。字数一般以不超过400个英文实词为宜。
2 取舍和处理原则
按照上述政治、学术、写作要求衡量稿件,然后提出处理意见。
2.1 全文发表或精简后全文发表 文稿属于国内外首创者,国内新的较成熟的成果者,有新的或较以往深入的实践经验和见解者, 对临床有指导或借鉴作用者,大规模的临床验证者,均可全文发表。内容繁琐或有重复者可请作者精简后发表。基础或临床研究取得否定结果的论文,应有同等发表的权利。
2.2 短篇论著发表 属于初步研究报告者,类似报告已有发表但不多而尚有重复验证意义者,大系列分析虽与过去报道类同但尚有一定加深认识意义者,内容一般的研究报告或分析报告等,均可短篇论著发表。
2.3 退稿 主要内容有不能弥补的政治性、学术性错误者,内容不符合本刊报道范围或宗旨者,已有多次类似内容报道者,诊断不能肯定者,治疗方法不成熟者,立论不能成立者,内容一般、无多大价值者,均可退稿。经查实确属一稿两投者一律退稿,并由编辑部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退稿应尽可能提出主要退稿理由和建设性意见,以帮助作者提高,请注意用商量和与人为善的语气。在稿源较多的情况下,尤其应注意时效性,依据“量出为入”的原则,在杂志总体设计的指导下,对稿件及时做出处理。
2.4 建议转投其他刊物 有一定价值但不符合本刊性质者可建议转投他刊。有时文稿虽可用,但限于篇幅,根据“量出为入”的原则,可请另投他刊。
2.5 存查稿 因保密或其它原因而不拟采用的文稿,必要时可征得作者同意,留作编辑参考资料。
3 审稿注意事项
3.1 审稿人应以对杂志、读者、作者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细致地做好审稿工作,对作者一视同仁,根据来稿质量决定取舍。对与自己有关的人员来稿,应回避参加审稿与处理。
3.2 审稿人对所审文稿应明确表示自己的见解,认真填写审稿意见。审稿意见包括政治、学术、写作3个方面的要求,应尽量一次提全面,以免多次退修或修后不用,造成被动。审毕签名以示负责,并注明审完日期。
3.3 每篇稿件的审稿人姓名均对作者保密。审稿人请勿向他人展示所审稿件,也不要与无关人员讨论。遇特殊情况需要征求他人意见者,则应写在审稿单上,并要求他人同样保密。切勿将审稿人及其审稿意见告诉作者或除编辑以外的任何第三者。编辑部负责归纳各方面的意见,直接与作者联系。
3.4 所审文稿要求于2周内退回编辑部,以便从速处理。参与“快速通道”审稿者应配合编辑部,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因特网或特快专递将审稿意见返回。如遇送审文稿与本人专业不对口、审阅有困难时,应及时退回编辑部,最好能推荐合适审稿人,以便另行送审。如因工作忙或因病不能按时完成审稿时,请及时将送审稿件退回,并告诉编辑部拟停止审稿期限。如审稿人长期外出不能审稿,务请事先函告编辑部,并将所审稿件及时退回。审稿人自己也应建立审稿收发登记,以便必要时查找。编辑部对逾期未审回的稿件实行催审制度。
3.5 对未最后决定刊用的稿件,请勿用钢笔、圆珠笔、毛笔在原稿上修改,可用铅笔批注或修改,以便作者、编辑人员领会审稿意见。但请注意用商榷和与人为善的语气。不强求修改作者的基本学术论点。
3.6 注意综合平衡,在不降低质量要求的前提下,适当照顾边远地区和基层来稿。对于科研基金项目、首报的研究成果及硕士、博士研究生论文给予优惠并可优先发表。
4 审稿人资格
热心期刊编审工作,学风严谨,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了解党和国家科技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文献工作的国家标准。理论和学术水平较高,了解科研设计和统计学处理的方法,有一定的审稿经验,目光敏锐,善于发现问题和敢于提出意见,本人也有较多论著发表。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至少应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尽量具备网络审稿的能力。